三年之丧,言而不语,对而不问:庐,垩室之中,不与人坐焉;在垩室之中,非时见乎母也,不入门。疏衰皆居垩室不庐。庐,严者也。妻视叔父母,姑姊妹视兄弟,长、中、下殇视成人。亲丧外除,兄弟之丧内除。视君之母与妻,比之兄弟。发诸颜色者,亦不饮食也。免丧之外,行于道路,见似目瞿,闻名心瞿。吊死而问疾,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。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。其余则直道而行之,是也。
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: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;三公,中阶之前,北面东上。诸侯之位,阼阶之东,西面北上。诸伯之国,西阶之西,东面北上。诸子之国,门东,北面东上。诸男之国,门西,北面东上。九夷之国,东门之外,西面北上。八蛮之国,南门之外,北面东上。六戎之国,西门之外,东面南上。五狄之国,北门之外,南面东上。九采之国,应门之外,北面东上。四塞,世告至。此周公明堂之位也。明堂也者,明诸侯之尊卑也。
故朝觐之礼,所以明君臣之义也。聘问之礼,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。丧祭之礼,所以明臣子之恩也。乡饮酒之礼,所以明长幼之序也。昏姻之礼,所以明男女之别也。夫礼,禁乱之所由生,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。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,必有水败;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,必有乱患。故昏姻之礼废,则夫妇之道苦,而淫辟之罪多矣。乡饮酒之礼废,则长幼之序失,而争斗之狱繁矣。丧祭之礼废,则臣子之恩薄,而倍死忘生者众矣。聘觐之礼废,则君臣之位失,诸侯之行恶,而倍畔侵陵之败起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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