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王夷甫自嘆:“我與樂令談,未嘗不覺我言為煩。”
…相关:请多指教、远辰子夜、白菜拱猪、吾有一徒、开局一身戏服去科举、金手指选中的女配们[快穿]、和风细雨,浪涌云去、初秋的石榴、[Hp]统治与毁灭、玉簪花
衛伯玉為尚書令,見樂廣與中朝名士談議,奇之曰:“自昔諸人沒已來,常恐微言將絕。今乃復聞斯言於君矣!”命子弟造之曰:“此人,人之水鏡也,見之若披雲霧睹青天。”
桓公讀高士傳,至於陵仲子,便擲去曰:“誰能作此溪刻自處!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