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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第 1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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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程景谦,今年二十二岁。

我有两个爹。

亲爹叫王可,在二十岁之前,我不知道他的存在。他也不知道有我这个儿子。

养父叫程辉,也就是我母亲姜雪口中,在车祸中死去的“前夫”。

在我的记忆中,母亲温柔敦厚,美丽且很有气度。

但我不知,面对丈夫日复一日的家暴,为何她从不做任何反抗。

不,我应该是知道的,我只是觉得这个理由让我难以接受。

姜雪跟我不止一次说过,她之所以万般忍耐程辉,都是为了我好。作为一个母亲,她不想让我有个残缺的家。

可是这样的家,我要来有何用。

兴许是受到她的影响,在面对程辉的暴行、面对其他人的欺辱时,我从不反抗。

我像个聋哑人,听不到,也说不出口。

她被打的时候,我不会去劝程辉。

说来可笑,因为我害怕。

从我很小很小的时候起,每次他们吵起来,砸碗摔桌,我就缩在家里的门口边、角落里,或者跑到楼下躲在杂物堆里,像只老鼠一样,找最阴暗的地方呆着。

可我没有小小的身体,不能钻进下水道里藏起来。

我只会捂着耳朵,惊恐,发抖。漫长的黑夜将我吞噬,我不敢闭眼睛。

我怕巷子里的狗吠,怕猫叫,怕突然出现的脚步声,还有看不见尽头的黑暗。

以至于之后的每个夜晚,我都需要一盏灯才能入睡。

灯一熄,我的心脏就开始抽痛——我会变得麻木惊恐,再也闭不上眼。

然而,我的害怕只有我一人知晓。

程辉总是能轻易地找到我的藏身之处。

他找我的时候,就意味着他和姜雪已经和解了。

程辉把矛头指向我,开始揍我。

他提着我的衣领,将我从杂物里拉出来,巴掌甩到我的脸上,质问我。

在我“逃亡”的每个夜晚,我都幻想着黑夜中恶鬼的模样,它们面目狰狞,力大如牛,它们会扯断我的胳膊,一口把我吞了。

也许它们还是不够恐怖,程辉那张扭曲的脸,竟打败一众恶鬼,排在了榜首。

他掐着我的脖子,问我为什么看他们吵架却不阻止,他说要是可以回到以前该多好,回到我出生时,他会选择将我丢掉,或者把我饿死,最解气的处理方式是把我掐死,而不是留着我,将微薄工资的大多数都用来养活我,供我上学。

也许正如他、如姜雪所说,我不是一个好孩子,我让他失望,让她耗费青春,浪费生命,委屈求全。

我让年迈的爷爷早出晚归,咽气前都在为我的学费担忧。

我亏欠每一个人。

母亲在我十二岁的时候,经历了最严重的一次家暴,程辉举起菜刀用刀背砍她,她被送去了医院,伤心欲绝后一走了之,并声称再也不会入踏进这个家门。

在我十三岁时,程辉接到法院传票,他们终于离婚了。

在我十二到十三岁间,也就是母亲离开家这年,程辉一蹶不振,几乎每天都酗酒、自暴自弃,他会抱着我痛哭流涕,哀求我帮忙找回母亲。

他不赌了,不借钱了,也不揍我,更是很少骂我。

他心平气和地关心我的学习,问我需要什么东西,甚至亲手做一顿可口的饭菜。

他好像不那么可怕了。

或许我不该可怜他,但是每次看他哭,我总会忘记以前他对我做过的事。

如果真的和我母亲离婚了,他应该会变得更痛苦。

或者,真的如他所说,他会死去。

我不能放任不管,这是我想了半年多才做出的决定。

于是法庭上,我选择跟了他。

我说完后他好像立刻就骂我了,指责我为什么不劝劝我的母亲。

我没有回答他。

以往母亲在的时候,他总是在犯错,总是虐待母亲,事后他下跪、抽自己耳刮子、发毒誓。姜雪为了我,一次次忍受。

在法庭上他也一样,声泪俱下,痛哭不已,企图得到姜雪的原谅。

这副样子似乎骗过了很多人的双眼,他们都在等待着姜雪的反应。

但姜雪没有相信他的话,甚至没有给他一个眼神。

他求谅解无望,便把希望放在我身上。

但我让他失望了,我没有乞求姜雪什么,甚至没有做过多的思考,我只是缄默不语。

直到我做出了选择那一刻,他暴露了本性。

他骂的很难听,在场所有人齐齐看向我,他们议论纷纷,七手八脚妄图阻止他对我动手脚。

我没敢看他们任何一个人,因为所有人都已经透过他那些肮脏不堪的辱骂中清楚知晓,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小孩。

我知道自己很差劲,但我顾不及去想。

总有人还爱着我的,就像我的母亲。

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母亲身上。

我想听清楚她说什么,法庭审理结束后,我跟了上去,她看到我,然后重复了之前说过的那些话。

这一次,我听清了。

她在骂我。

她也在骂我。

她食指指着我脑袋,狠狠地戳了几下——她特别生气才会这样。

我被她戳得往后倒,坐到了地上。

刚下过雨,地上都是水。我趴在湿湿的地板上,一动不敢动。

见她之前,我编排过很多话,我心里有千言万语想跟她说。

但此刻,我脑子里一片空白,说不出只言片语。

她说我是白眼狼,养不熟的狗,十多年的感情就此了之,她不会再认我。

她不问我原因,我也不解释。

我不知道怎么解释,我确实十恶不赦,我不想开口为自己说任何一句话。

我只想告诉她,我真的很想她,她离开的这一年,我的每个梦里都有她。

梦里,她看着我笑,叫着我的名字,牵着我的手,给我买大白兔,真的好多,我的衣服、裤子四个口袋里都装满了。

但梦永远不可能成为现实,在法院前面的大街上,我坐在地上,衣服裤子湿了大半,很尴尬,也很无措。

她一直骂我,我不敢说了,如果我说了,她应该会觉得我在骗她。

我真是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小孩,连妈妈都嫌弃。

我把头埋得很低,她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护着上出租车离开了,我还是不敢抬头看。

过去的一年,还有今后的好几年,我都很羡慕那些有母亲陪伴的孩子。

也是在十三岁那年。

程辉发现我不是他亲生的,他把我丢到大街上,不让我进门。

那时的我并不知道是何原因,只单纯地以为他在迁怒。

因为我没有阻止母亲的离开,因为她有了新的家庭,有了小宝宝。

当时,我读初中,学校发的生活补助一天够吃一顿,其余的要自己出钱买。

如果有人问起,问我为什么不去吃饭,我总是装模作样地抱怨,说学校里的饭菜难吃,我要回家吃好吃的。

爷爷也没钱,我不敢跟他说程辉没有给我生活费。

我每天放学后,躲进爷爷的小屋子,偷偷摸摸地拿着爷爷留给我的小糕点、小零食吃。

我不敢让程辉看到,他看到了,就打我的嘴巴,我的脸会肿起来,上学时同学们会盯着我看,老师也会将我单独叫去办公室,他们都很想知道我发生了什么。

即使我每天都低着头,不去看他们。他们还是会发现的,偷偷地看我。

那会让我感到无比的羞耻,就像我穿着补丁的鞋,在体育课上跑步,鞋底掉了。

我只想把自己埋入地下,当一颗只腐朽不发芽的种子。

为了不让人发现,我尽量避免和所有人对视,不和他们说话——即使脸上没有伤的时候。

但是,脸上、身上没有伤是少数。

程辉每天想尽办法折磨我,他生活里的唯一的乐趣,就是骂我、打我、侮辱我,践踏我的尊严。

我希望他每天都开心,他开心了,就想不起我。

他不开心的时候,我最遭殃。甚至我吃饭从筷子上掉了一粒米都是在犯滔天大罪,逼着我要把整块地板都舔干净。

我求生不得。

我懦弱,不敢反抗,落了姜雪的后尘。

唯独不同的,程辉每次惹姜雪生气,事后,他都会低声下气地哀求,希望得到原谅。

他却是从不跟我道歉。

他总喜欢用一种轻蔑的眼神上下扫视我,然后扭头跟他那些狐朋狗友调侃,说他养了一条赶不走的狗。

过了一年多,爷爷去世了,放假后不能再呆在学校,我没有钱,彻底没有东西吃了。

爷爷的小屋子上了一把大锁,怎么都砸不开,我的东西也被程辉丢到了路边的垃圾桶里。

我很饿,很冷,外公外婆也不喜欢我,我去找过他们,走了几十里路,到门口却又不敢进去。

我没有力气,大多时候都躲在能避风雪的地方,迷迷糊糊过一天。我捡过别人的剩饭剩菜,还有坏掉的鸡蛋,很恶心,吃完后,肚子痛了两天,我还翻过垃圾桶,后来偷过东西,但那老板看我可怜,送了我两袋面包。

他让我有空去帮他卖东西,他可以给我提供伙食。

从那以后,我能在冷天穿上暖和的衣服,也能吃上饭了。

但我吃的还是很少,我不敢吃多,两块钱的东西我都觉得很贵,更何况是一顿饭。

我害怕他们嫌弃我。

十多年前,姜雪嫁给了程辉,因为他强、暴了她,从某一天开始,邻居们都知道这事,他们用下流的语言调侃我;

程辉和他们有经济纠纷,程辉不允许我和他们走的太近,他们也不大喜欢我。

后来得知我不是那次罪行留下的种,他们开始嘲笑程辉,甚至把对他嫌恶嫁接于我,说我母亲不检点,说我是个小杂种。

也许有人是同情我的,只是我将太多精力用于逃避他人目光。但对于大多数人,我只不过是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
他们只觉得我肮脏龌龊,身上流着来历不明的血,每当他们讨厌谁,暗地里就会把那人安排作为我的“父亲”。

只有那个超市的老板和老板娘,他们不以为意。

因为他们,我活了下来。

老板是江旃一中的老师,平时都是老板娘在看店,他们有一对儿女,女儿叫林含姝,比我小一岁,儿子叫林含星,小我三岁。

他们对我很好,好像真的把我当家人了。因为他们,我才知道,为什么有人作文里写的最快乐的事儿,是和家人呆在一起。

他们带我去放风筝,去游乐园,去沙滩,到公园里骑着有两排座位的自行车转完整个公园,看着林叔叔毫不犹豫跳下又脏又臭的深水里救人——如果能回到六年级,我会把这些有趣的、惊心动魄的事情写进作文里,而不是编出一个蹩脚且煽情的情节,将程辉描写得像泰山那么伟岸。

可是在我十六岁那年,含星去世了。

那个笑起来有两个可爱酒窝的小男孩,因为我,生命永远停在了十三岁,走之前没有留下一句告别的话。

都是因为我。

他出事那天,程辉叫我回家。

我回去了。

我跟含星说,如果我晚上九点还不回超市或是没有发消息给他,就报警。

他知道我家里的情况,很担心我,八点的时候就骑着自行车去找我,在路上他被水泥罐车碾掉了下半截身体,血肉模糊。

我目睹了一切。

当时程辉提着刀追着我,要砍杀我。

为何他如此愤怒,我已经忘记了,他总是这么易怒,打麻将输了一块钱也可以是他的理由,或许是走路绊了一下。他生气了、不开心了,就要打骂我。

含星走得急,想转弯去帮我,没注意到对面来车,直直被卷进车轮中。

时至今日,我依旧清晰记得含星惊恐的盯着自己的身体,慢慢失去意识的样子,他说,哥,我好害怕,我要死了吗?

我捡起他的腿,捧着地上的血肉,一次次尝试将他拼起来。

后来我精神出问题的时候,不止一次见到过他,他满脸泪痕和血迹,叫着我的名字,向我哭喊他很痛。

他痛,我也痛,我的身体被一直无形的大手捏碎,我抱着他嘶吼痛哭,恍然间他消失了,我就变成了他。

我曾无数次感觉自己的灵魂从身体中撕裂出去,飘在空中,远远地看着我的躯壳,看它在颤抖,看它变得支离破碎,血肉模糊。

但无论如何,等我清醒过来,我的身体都没有在流血,它依旧完好无损。

含星死后,我无颜面对他的父母,以及林含姝。

含姝说,她可以原谅我,但是要我和程辉偿命。

我手里的刀没有捅到程辉,却被他用扫帚打断了腿。

我没钱去看医生,腿落下了病根。

在此期间我多次自杀未遂,在家里,在学校,在没有人的小巷子。

割腕,吃药,跳河。

没死成。

之后被我妈接到了她的新家。

我不该去的。

我就是那覆盖在湖面的冰层,粗糙,晦涩,发脏发臭。我应该在某个无人问津的夜晚,悄悄死去的。

如此,后来的一切将不会发生。

十九岁那年,我遇到了程衍。

我曾经在高中的时候听说过他,在校友墙上见过他,也算有过一面之缘。班主任说过他好多次,非常优秀,据说薪资很高——所以我记住了他的专业,后来高考填志愿时,第一志愿和他的一样。

我们出生在同一个城市,又在另一座城市相遇。

他很温柔,很帅气,永远光彩夺目。

他的手热乎乎的,衣服口袋里总。有几颗甜甜的糖。他不会生气,看着我的时候,脸上总是挂着笑。

这样的人对于我来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,只要出现在我面前,我就会挪不开眼。

仅仅认识一个月,我们就确定了关系。

十九岁之前,对于梦想和爱情,我从未有过独立的思考,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,期待什么,也未曾因某人而心动。

程衍的出现,打破了我的迷茫。

他跟我说,他想和我永远在一起,等我毕业,带我旅行,去更多的地方看看。

我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得到承诺,虽难辨真假,但我深信不疑。

他给了我生命、尊严、希望、爱和快乐。

他是一首热烈激昂的诗歌,读来让人惊艳不已,心绪也久久无法平静。

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,也理解不了爱情,但知道他爱我,他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给我。

他爱我,我会更爱他,用我理解的方式去爱他。

我想做的更好,但是我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。就像在过去十多年里,我面对的几乎所有的事。

我想的很多,但真正能做到的,几乎没有。

在学校的时候,我盼着毕业;休学后,我盼着快快康复回去念书;离开程衍时,我想要偷偷变好,以健康的身体和心灵,再次去靠近他。

但结果都不尽人意。

其实我一直想离开程衍的,并不全然是他父亲的原因。

我一直知道,我靠程衍太近了,即使我不索取,他也会把所有的光和热都给我。

我怕他变得和我一样。

听说精神病人会把全家人都折磨疯掉,我遇到好几个的病友,他们家里都是如此。

我们家也渐渐有了这苗头。

医院给程衍开的药,他放在书架的最下面。

藏的很好,还是被我发现了。

他失眠了,患了焦虑症。

这让我很害怕。

我不想亏欠他,不想让他因为我有任何损失。

我跟他强调过很多次,不用把目光总放在我身上,要多为自己考虑,每次他答应得都很畅快,过后却统统忘掉。

或者说不在意。

他会变得和我一样。

一位叔叔说,他当时精神病犯了,把沉睡中的孩子活活掐死。

我发病的时候不敢呆在程衍身边,我怕吓到他。

我能控制。

但也说不准,我只是病的还不太严重。

因为害怕发病,我的书包里常备着药,吃完药后大部分时间能抑制,耳边不会再出现窃窃私语,或者那些蛊惑我去做一些平时不会做的行为。

但跳楼划伤肚子进医院的记忆我已经都丢了,就那次来说,我就病的严重,药物的作用有限,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。

即使我变成那样,程衍依然跟我说,我们要一起变得健健康康。

他总能用他的方式说服我。

但是,王可出现了!

他为什么要找我!

我偷偷摸摸去翻垃圾桶找剩饭吃的时候他不在,被程辉打断腿的时候他也不在,偏偏我好过了,他来了!

勒索程衍不够,他还想充当我的父亲,让我给他养老送终。

我的身体还会痛,只要我活着,总会有人还想让我更痛。

我的心,它已经不痛了。

它曾经装了很多肮脏的、不堪入目的东西,程衍对我最好,我试图把那些垃圾丢掉,给他腾个干干净净的地儿。

我猜,等我死后,程衍一定会哭。

他很少哭,只有在很难受的时候他才会流泪,我一想到他难过,想到他会流泪,我的心就痛。

它还是会痛的。

是那些皮肉伤千百倍不及之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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